索 引 号: PT02101-0200-2020-00018
发布机构: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荔政办〔2020〕28号
生成日期:2020-07-20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20〕4号文)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莆政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二、任务目标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莆政办〔2020〕17号)文件建设任务,2020年度莆田市下达我区补充耕地任务200亩(其中补充水田任务130亩),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40亩。其中自然资源部门100亩(北高镇40亩、西天尾镇60 亩),农业农村部门100亩(北高镇35亩、西天尾镇35亩、黄石镇15亩、新度镇10亩、拱辰街道5亩)。
三、工作部署
1.土地开发实施与管理
(1)项目选址、立项、设计和备案。
项目选址。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荒草地分布图实地踏勘,选择合适地块纳入2020年度土地开发范围。
项目立项。镇人民政府持拟开发项目地块资料向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申请立项,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业务人员对项目实地踏勘,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批复。
项目设计。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测绘,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设计方案等资料,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
项目报备。通过评审,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在福建省农村土地整治系统进行第一阶段备案(第二、第三阶段报备分别在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录入)。
项目实施。镇人民政府全面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管。批准建设的项目原则上由镇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标,科学选择施工单位,落实监理单位,对项目实行严格监管,推动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验收。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自行实施开发。在施工过程中要收集整理内业资料。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局进行项目第二阶段报备。
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镇人民政府自查,合格后将申请验收资料报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初验或受市政府委托直接终验。
(2)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由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自然资源局持验收材料和耕地质量评定结果,进行项目第三阶段报备。
2.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充分掌握情况,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准确界定补充耕地位置,对可利用后备资源和农发办实施项目进行彻底排查,挑选出条件比较成熟,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块组织上报。
(2)落实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自然资源局及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审计、效能办等负责工作督查,镇街作为责任主体具体抓落实,村委会负责做好群众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镇街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推动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复垦区耕地验收后,镇街与村居要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列入年度考核体系,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特别对复垦在居民点周边零散耕地要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村民占用耕地用于建房等各类建设。
附件:荔城区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表
亚搏手机版APP下载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荔城区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表
单位:亩
镇(街) |
补充耕 |
地面积 |
旱地改水田提质 改造任务 |
其中:补充水田任务 |
|||
西天尾镇 |
95 |
55 |
0 |
北高镇 |
75 |
45 |
40 |
黄石镇 |
15 |
15 |
0 |
新度镇 |
10 |
10 |
0 |
拱辰街道 |
5 |
5 |
0 |
合计 |
200 |
130 |
40 |
亚搏手机版APP下载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印发 |